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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奴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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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无理由退房中设计的“实际损失”如何测?
留 言:
龙律师,您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购买了期房,但房产合约种本来就没有约定由个人主动退房的情况,那么就没有办法退房了吗? 在“无理由退房”的前提下,看到相关规定为:“《合同法》规定,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若超过违约金的数额,守约方可以要求增加违约金,即要求违约方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请问: 1,无理由就真的不可以退房了吗。 2,上述《合同法》中提及的“实际损失”是按照什么来测算,由哪方或者什么机构来测算的。有什么最高限度和范围吗? 3,如果有可能退房,那相关律师费用和诉讼费大概是多少呢。 百忙之中,请您解答。谢谢! 盼您回复:toueh@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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