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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zou E-mail:zouzou_216656@163.com
电  话: No phone
主  题: 购房纠纷
留  言: 您好,我于2006年2月与本市一房屋中介公司达成委托购房协议,并在明确原房主已全权委托同一中介公司代收代付房款后,将全额房款28万元打入中介公司帐户,5月10日我们办理了房产证,但到今天为止,中介公司只打了5万元房款给原房主,我们多次催促中介公司付款,但该公司一直以各种借口至今未付,导致我们无法拿到土地证和房子. 请问,   由于我们都有委托合同,我们付给中介公司房款,是否就等于已付给原房主了?我们是否可以向房主收房. 如果中介迟迟不付房款,这套房子原房主还能要回去吗? 中介这种行为,能否追究刑事上的责任,例如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其他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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