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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陈律师应邀再次为数十家企业进行法律培训、咨询
已被浏览3530次 更新日期:2008-06-03 来源:龙陈律师工作室
        龙陈律师应邀再次为数十家企业进行法律培训、咨询

  受上海市钢铁贸易商会的委托,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龙陈律师再次为上海市钢材行业数十家企业负责人进行法律培训、并接受企业的法律咨询。以下是详细报道:
  2008年5月29日下午,商会继川沙钢材市场法律咨询后,又来到上海高境钢材交易中心举行了“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钢铁贸易商会——市场巡回法律咨询·高境专场”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上海高境金属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吴云中、办公室董主任,上海市工商联钢贸商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及市场多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咨询。活动获得了广大钢贸企业的热烈欢迎。
 
   吴总首先对商会能够深入钢材市场为会员办实事表示欢迎,代表高境市场感谢商会,希望商会能够越办越好。吴总向市场内企业负责人介绍了从钢材经营模式上学法、懂法、用法的重要性。商会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龙陈律师、悉尼科大法学硕士顾正强律师为数十名钢材贸易商详细讲解了钢材贸易企业常见的法律问题并接受贸易商的咨询。龙陈律师针对钢材现货贸易与钢材贸易企业直接供应建筑工地交易形态之常见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并详细做了说明。还对钢贸企业间常见的合同担保、款项拆借等钢贸商关注的问题作了精彩讲解。钢贸企业代表们就拆借合同承担的法律风险、拖欠货款及担保违约等在企业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向律师进行了咨询。

  法律咨询活动让更多的贸易企业认识并了解了在实际工作中法律的重要作用,为广大贸易企业提供了更有效的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商会将继续完善各项提供给会员的服务,让更多企业受益获利。同时也欢迎大家给我们提出要求和建议。
数据来源:http://www.shgmsh.com/news/detail.ms?newsId=2201


另:上海高境金属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咨询互动活动纪实 
各驻场企业:

    由上海市工商联钢铁贸易商会与上海高境金属交易市场联合举办的法律咨询互动活动,于2008年5月29日下午在高境市场举行。参加活动的有上海国和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悉尼科技大学法学硕士顾正强先生,和法学硕士龙陈律师,有钢铁贸易商会会员活动部的郭晶小姐,有高境市场的领导和30多位客户代表。

    开展活动前高境市场吴总监做了简要发言,畅述了我国社会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法规在企业(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作用及其深远意义,并鼓励大家学法律、用法律、用活法律。

    活动中两位资深律师分别以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告诫大家:做生意要树立法律观念,正确运用法律,用法律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来识别合同的真伪,千万别等事件发生了才盲目求救,那么有些损失就永远无法弥补了。两位律师还分别就钢材现货交易与送货中常见的纠纷案例,作了深刻的阐述:

    1、 钢材现货交易双方需知:

在钢材现货交易中质保书是非常重要的合同附件,在交易中一定要记得向对方取得质保书。 
有的货物在途运输中,就已经通过交易,使标的物的物权发生转移,这时货物灭失的风险将在签订合同后,随着物权的转移,其责任与风险亦转由买方承担。 
    2、 送货给建筑工地应注意:

    案例:××公司往建筑工地送货,工地有意拖欠货款不付,起诉后发现签订合同时,买方用的是伪造的公章。 

    在解决上述案例的纠纷时,可能会遇到以下几种情况:

挂靠建筑公司的买方,确实有收到乙方送的货,即使合同是假的,也可以起诉买方挂靠的建筑公司。 
若买方没有挂靠任何公司,可到当地建委查询,看收货工地是否有被他人承包,如有被人承包也可以起诉承包商。 
若始终追查不到收货方,那么此次货款纠纷就会升级为刑事案件,因对方已构成诈骗罪。 
在为建筑工地供货中,若有涉及垫资的,特别要查清对方公司的资质。首先要看对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必要时到有关工商局核实;该公司若与承包商合作,还要查看承包商与该公司之间加盖公章的合同原件的相关内容。 
在与建筑公司签订合同时要书面指定收货人,送货时要查看收货人身份证;如在送货过程中,建筑公司要更换收货人,就有必要验证新的收货人身份,以及建筑公司对新收货人的授权委托书(盖有公章的书面委托书)。 
    活动中有位客户提出:自己的公司与一家出口企业做生意,提供钢材给出口企业,出口企业再将钢材销往国外。由于国内与国外对钢材的质量标准、计量方式等许多方面都有差别,再加语言上的障碍,因此在合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那么怎样使自己的公司既能做成生意,又不会牵扯到国际贸易纠纷呢?

    针对客户的咨询,律师分析道:国内与国外贸易往来会牵涉到《国际贸易法》、《国际货运法》等一些国际法规,一旦双方贸易产生纠纷,引起国际诉讼,那将有一笔惊人的诉讼费,后果非常严重。所以客户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在合作前就与出口企业签订合同,达成共识:以国内标准提供钢材,若国外客户对本公司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异议时,自然就不会牵扯到你们公司。只要将合作终止在与出口企业的直接关系范畴,至于国外公司与出口企业的任何纠纷,就不会与你的公司关联。律师的解答令大家恍然大悟,真是受益匪浅……

  龙陈律师还提到公司在融资担保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本公司合法权益的保护等方面知识。

  活动中律师们深入浅出、生动活泼的以案说法,不时换来热烈的掌声。许多客户针对自己存在的法律问题与律师做了交流,基本解开了大家的困惑与迷惘。许多人希望今后能与律师多联系、多取得律师的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互动活动在友好与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数据来源:http://www.gjjs.com/tongzhi/005jo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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